山东省政协原常委崔建平因受贿案一审被判处公
栏目:公司资讯 发布时间:2025-11-08 11:58
新华社济南11月7日电 记者7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政协原常委崔建平涉嫌受贿罪作出一审公开裁定。崔建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崔根平因行贿所得的登记资产和利息被没收并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崔建平利用担任菏泽市委副书记、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市党组书记、主席、山东省委常委的职务,2005年11月至2024年7月期间担任合作政党成员,并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实施行为。不少外籍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肩负着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的用地审批、转让、办公楼租赁等事务。他们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组织和个人的财物共计2142万余元,其中943万余元从未获得。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崔建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处罚。考虑到崔建平先生的​​部分行贿行为属于犯罪事实,因此,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交出了一些目前尚不为人所知的行贿事实。办案机关认罪悔罪,积极返还被盗财物,受贿所得财产及利益全部追回,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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