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统一企业相关行政检查办法》12月1日起
栏目: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25-11-22 12:24
湖北日报讯(记者唐薇薇、通讯员方亮)“今年我们只接受了一次执法,当局的‘体检’手续全部办完了,我们很放心。”武汉市武昌区一家敬老院院长11月21日动情地告诉记者。这一变化源于武汉市全力推行的“一次性综合检测”制度。记者从武汉市法制局获悉,《武汉市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办法》(以下简称《检查办法》)已正式公布,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解决“多检查、重复检查”问题提供制度保障。长期以来,“多重执法、反复检查”一直是困扰企业经营的一大难题。各类执法机构人员独立操作,轮流在门口。公司努力跟上并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针对这一问题,武汉市在《检查办法》中专门建立了“单批检查”制度,明确各部门、各领域、各层级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同时对同一企业进行行政检查时,必须按照“最大限度协调”的原则进行联合检查。据悉,今年以来,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会同监管部门、市场、卫生、消防、城管等部门,对11家养老院进行“大面积”检查。企业只需接纳一次客户,即可一次性完成多个部门的检验项目。根据新规定,各市、区政府公布了清单明确必须“立即全面检查”,明确检查主要和配合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实行动态协调。单个项目需接受由一个或多个部门的一组检查员进行的“全套检查”。严格控制一次性检测人数,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检查办法》全面实行“扫二维码进公司”模式。除单项检查外,执法部门还将信息录入武汉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云平台,生成检查码,下发行政检查通知书,然后再进行现场检查。稽查人员进入企业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合规证明和稽查码,扫码后方可进行稽查。后t测试后,必须将结果通知公司。企业检查码可以通过扫描进行行政检查的投诉、举报、监督和评价,提供全流程的追溯和追溯。根据《检查办法》,涉及企业的行政检查分为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个案检查。例行检查是常规检查,检查专项针对行业未解决问题,轶事检查根据投诉举报、监测预警等具体线索启动。通过现场检查能够达到监管目的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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